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4-11 |
******医院综合能源利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4月1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8日 - 2024年05月07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质疑问题 |
变更为 |
问题1.招标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运行用水、用电单价. ******有限公司收费标准。 问题2.水电接入位置未说明,是否甲方甩至能源站房内? ******医院配电开闭所和水源指定位置。 问题3.是否有手术室,手术室与其他区域性质不同,影响较大? 澄清答复:手术室属于净化空调区域,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4.地下管网情况是否清楚,采用地源热泵与市政规划有无冲突?澄清答复:中标人自行勘查,与市政规划无冲突。 问题5.是否做过地下热源勘查,热值能够满足地源热泵建设要求吗?澄清答复:地下热源勘查由中标人自行勘查,按国家规范要求自行设计。 问题6.没有说多少平米? 澄清答复:供能面积65113.35平方米。 问题7.机房室内条件没说明,装修交付或要求? 澄清答复:由中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投资建设。 问题8.配电容量规划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如果能源站方案因地下情况调整,配电冗余是否能够满足新方案要求? 澄清答复:根据用能需求,由中标人按招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计。 ******医院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规模概况以及空调面积。 澄清答复:供能面积65113.35平方米。 问题10、招标采购文件中未提供主机能源站房建筑图纸、综合管网图纸、各建筑室内空调图纸,我司无法确定项目的具体冷热负荷和能源站系统的设计布置。 ******医院用能需求,由中标人按招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计能源站图纸、综合管网布局,确定具体的冷热负荷。 |
5、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16时35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问题11、招标采购文件中对用能设备能效、主要性能没有相关技术要求。 ******医院相关建筑及设施用能需求,由中标人按招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计与其需求匹配的设备及能效。 问题12、招标采购文件中未提供带经济指标的总规图,无法明确地埋管可利用空间位置及面积,无法测算可布置的地埋管孔数。 ******医院用能需求,由中标人按招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自行设计。 问题13、招标采购文件中不组织踏勘现场,我司无法准确进行整套系统的全面设计。 ******医院相关建筑及设施用能需求,按招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自行设计。 问题14、招标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提出: 1、2021 年 1 月 1 日投标以来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业绩优秀企业或突出贡献企业的国家级表彰的一项得 10 分;省级表彰的得 6 分;市级表彰的得3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附表彰文件和名单或网站公示截图); 2、资金方案中投融资方案科学合理,最大限度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和投标人账户余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10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上两条对投标人存在差别待遇。 澄清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六)条之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项目招标的是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方,而且涉及民生,要求中标人不但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运营管理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而且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承担社会责任。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委员会 |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北和义路东侧 |
联系人:杜建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与昆吾路交叉口416号 |
联系人:李肖丽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肖丽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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