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丰县瓦屋头镇农业农村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80D******001 | 清丰县瓦屋头镇农业农村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 ****** | ****** | 是 | ****** |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乡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2、监狱企************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工作服务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民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