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关于空气质量精准管控专家团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E******80D******001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关于空气质量精准管控专家团队服务项目 | ****** | ******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报价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 人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查 询 网 址 “ 信 用 中 国 ”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
6.3、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