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清丰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4-21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4.1 采购内容:清丰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4.2 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4.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 交货期限:接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
4.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6 质量标准:须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国家标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2 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 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4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 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无需抵押、担保, 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或截图)。
6.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7.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7.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7.4售价: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9.1 、时间:2024 年11月1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9.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农村局
地 址:濮阳市清丰县文化路西段路南
联系人:卢道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孙晓艺
联系方式:******
发 布 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 年 10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