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高分子加工、高分子物理及涂料实验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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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4-28 | |||||||||||
******学院)高分子加工、高分子物理及涂料实验室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32,93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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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仪器仪表:教学仪器一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标包划分:1个标包; ******学院材料化学专业开展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加工基础、涂料检测课程实践教学,要求设备支撑实验种类符合本科教学标准要求、契合专业培养目标。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完毕;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不少于2年; 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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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无需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3.方式: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投标人请于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本项目所有澄清、补遗、补充通知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通知。因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和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学院 | |||||||||||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西路249号 | |||||||||||
联系人:冯婷婷 | |||||||||||
联系方式:039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濮阳市黄河西路96号 | |||||||||||
联系人:李敬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敬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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