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增储罐技改扩建项目现已建成,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并稳定运行,根据《建设项目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14号文要求,我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对我公司环境保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自主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问,可自主查阅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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