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限公司2×12MW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一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有限公司2×12MW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一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工业园区经一街与纬四路交叉口东北角。
3.建设内容:******有限公司垃圾发电项目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拟收集周边地区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协同处置,并配套安装破碎系统一套。在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基础上,拟掺烧满足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掺烧原料:污泥(城市污水厂污泥、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属一般固废的污泥);纺织类下脚料(主要为制衣厂下脚料、布制品(毛巾、墩布等)、纺织厂边角料、普通鞋面);树脂类废料(包括塑料制品厂下脚料、汽车内饰、合成革废料等,不包括聚氯乙烯废料);生物质类废料(主要为纸制品类:废纸浆残渣、废快递纸箱、纸板边角料,木材类:家具厂下脚料、木制品下脚料);制药类残渣(中药药渣、鉴定为一般固废的发酵制药的发酵残渣)。设备及数量:新增剪切式破碎系统一套。项目改建完成后不新增电耗,不新增占地,产能不变,年处理能力不变,仍为2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
邮箱:******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s/10gK77N8WCfE93YXqXAwD1g 提取码: iwcr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来******有限公司索取纸质版报告,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工业园区经一街与纬四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6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