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废旧煤灰再利用及水稳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废旧煤灰再利用及水稳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濮阳市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濮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王助镇后南旺村西200米路东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卢经理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