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于系统原因出现采购发包文件无法更改内容的情况,根据******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鼎发改规[2024]7号)文件的规定,现将《福鼎市象洋至柯湾段道路隐患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公告》作出如下变更:
1.原交易公告中“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现更正为“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鼎发改规[2024]7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采用“摇定结合”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2.原投标须知中“6、评审办法:由采购人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文件进行审查。报名供应商超过20 家的,按报名顺序号随机抽取20家进行响应采购文件审查,响应采购公告的供应商在2家及以上的,采取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公告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则直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没有响应采购公告供应商,以及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条件供应商的,由采购人调整下浮值后,再按程序重新组织发包;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没有响应采购公告供应商,以及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条件供应商的,由采购人调整下浮值后,再按程序重新组织发包;”
现更正为“发包信息公告结束后,由3******委员会对响应采购文件进行审查。报名供应商超过20家的,按报名顺序号随机抽取20家进行响应采购文件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采取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5名定标候选人;若报名的供应商大于5家小于20家的,则全部进行响应采购文件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采取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5名定标候选人;若报名的供应商不足5家,则全部进行响应采购文件审查,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确定为定标候选人。若没有响应采购公告供应商,以及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条件供应商的,由项目业主单位调整发包信息后,再按程序重新组织发包。”
采购发包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采购发包文件、采购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