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蕉城区九都镇“九仙北路”道路提升工程(第一期)已由******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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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 2.2 控制价(估算价):75.9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70.030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蕉城区九都镇“九仙北路”道路提升工程(第一期),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银行保函,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本项目发包价计算过程:(759277-22090)*(1-8%)+22090=700302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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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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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组成模板中第五项。 5、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2 交易地点: 蕉城区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扶摇街南路5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