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芳构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芳构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芳构化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新区产业园
******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意义,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