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周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路11号 |
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4]2******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2 建设地点:******办事处仁信路16******医院东院区A地块和B地块;A地块位于仁德路南、文澜街东、仁信路北、和安街西区域;B地块位于仁德路南、广信街东、仁信路北、广仁街西区域。
2.3 项目概况
2.3.1 ******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5.51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1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37万平方米),共分A、B两个地块。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2 项目总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6.32亿元,其中基本建设21.75 亿元(含土地费用0.9 亿元)。其中,A地块建安费约10.97亿元,B地块建安费约6.47亿元,建安费合计约17.44亿元。
2.3.3 建设周期:4年。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主要包含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③实施阶段审核施工单位完成产值、进度款支付金额,审核设计变更的造价调整、技术核定单的造价调整、现场签证的造价调整、增项及减项工程的造价调整、索赔费用的处理,审核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确定、暂估价材料设备价格的确定,参与、审核认质认价设备材料价格、询价设备材料价格,驻工地现场服务等;④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审核报审资料;⑤其它:提供工程造价技术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咨询、招标人交办的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它工作;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7服务期限:自接招标人通知开始实施,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结算审计完成。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以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业绩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其中合同协议书须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如以上业绩资料中无法体现“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建筑面积,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注:①合同协议书中需明确显示项目负责人;
②业绩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其中合同协议书须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双方盖章页)。如以上业绩资料中无法体现“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建筑面积,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主体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②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三项查询结果,每项的查询相关主体均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招标人在开标后60分钟内,对上述内容进行查询并保存记录。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开标前的查询记录与在开标后现场查询的网站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7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
4.2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nsggzyjy.henan.gov.cn)。
4.3方式:
4.3.1 投标人首先办理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3.2 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专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4 其他:
4.4.1 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影响及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1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
5.1.2地点: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地点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通知为准,如有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其他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8.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涉及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8.3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9.联系方式
9.1 ******医院
地址:郑州市人民路19号
联系人:史东萍、李超
联系方式:******
9.2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魏广、吕佳梁
电话:0371-******
邮箱:******
2024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