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化工新材料及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支持我市优势产业发展,濮阳市科学技术******财政局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现将2024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和方式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100-300万元、20-5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参照省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
二、支持项目类别
(一)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市内创新主体实施的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产业链提升、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主要支持市内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围绕化工新材料及氢能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项目申报方为当地单位);
(三)中试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本市注册满一年以上(2023年11月1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或技术转移机构),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或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须有市内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科研人员保障、科研基础设施和资金配套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1-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申请项目自筹研发资金不低于申请资金的3倍,并承诺自筹资金足额到位。近3年内承担的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2月1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四、材料受理
(一)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2份),经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单位经所在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盖章扫描件(或与盖章纸质版一致的PDF版)报送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报送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 日 (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中心(京开大道中段516号科技楼二楼204房间)
(二)系统填报要求
2024年度产业研发基金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 (******)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申报单位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单位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主管部门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单位系统填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统筹推进与监督科
****** 吴相玉 吉晓茹
******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 杨 昆 赵金妍
******服务中心
****** 赵艺博 秦继红
附件:
2.濮阳市化工新材料及氢能产业研发联合基金(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中试转化后补助项目)项目申报书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